4月27日,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得悉,近期,广东省教育厅对广东省某公司违规展开学科训练活动(线上训练)、一次收费超越60课时等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进行立案查询,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
一是未获得办学答应私行举行校外训练组织。该公司在未获得办学答应证的情况下,使用网络技术面向中小学生展开学科类训练(英语训练),违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十二条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标准校外训练组织开展的定见》(〔2018〕80号)关于校外训练组织有必要证照完全的规则。
二是违背国家规则收取大额训练费用。该公司以购买课时越多、优惠越大的方法招引学员,面向单个学生一次售卖的训练套餐最高达192课时(训练费用2.1万元),违背了国家关于校外训练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越3个月或60课时费用的规则。
三是未执行预收费资金监督管理要求。该公司预收费未进入专用监管账户,违背了国家关于校外训练组织预收费应全额归入监管、预收费须悉数进入资金保管专用账户的规则。此外,该公司的线上训练渠道还存在有害内容。
该公司累计收取训练费用1876480.83元,其间未上课的700564.93元训练费已悉数退还给学生家长,违法来得到的为1175915.90元。
广东省教育厅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六十四条、《校外训练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第十七条规则,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一是责令中止办学,二是没收悉数违法来得到的(算计人民币1175915.90元),三是处以违法来得到的三倍罚款(算计人民币3527747.70元),以上罚没金额算计4703663.60元。该公司在规则时间内交纳了悉数金钱,已刊出营业执照。
广东省教育厅表明,下一阶段,广东将坚持“方针不变、力度不减、深化改革、标本兼治”,加大法律力度,坚决查办未经答应私行举行校外训练组织、违背国家规则收取大额训练费用、未执行预收费资金监管规则等违背法律法规行为,进一步稳固“双减”管理效果,继续优化基础教育生态。